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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炒股怎么办理 冀东水泥: 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8 20:39    点击次数:152

杠杆炒股怎么办理 冀东水泥: 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 “冀东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如再次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7 月 1 日重新起算。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额 282,0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 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4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 为 15.78 元/股。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347,522,914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 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 元/股,即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                                           (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1-05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65,988,04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8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 价格,   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413,653,151 股为计算基准, 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5.28 元/股,                         A 为增发新股价 12.78 元/股, k 为增发新股率 0.7540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151 股)。 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      (2021-1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 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0 元,新增股 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 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479,641,399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1.20 元/股,k 为增发 新 股 率 0.072015 ( 即 : 178,571,428 股 /2,479,641,399 股 )。 P1= (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202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 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 “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13.26 元/ 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   (2022-03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1=P0-D=13.26 元/股-0.15 元/股=13.1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3-03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 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冀东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环境、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 公司基本情况、当前股价、每股净资产、市场环境、证券及国资监管等多 重因素,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如再次触发“冀东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 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7 月 1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约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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