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配资交易平台 睿创微纳: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8 22:22 点击次数:63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平台”
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生产线能够稳定运行且达到项目要求,公司决定将其予以
结项,并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董事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9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1,564.69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469.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 用 等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989.94 万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
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
目
合肥英睿红外热成像终端产
品项目
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平
台
合计 241,060.02 156,469.00
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
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相关专项账
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同意“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睿创
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睿创广州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变更项目
名称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公司将采用增资和借款的方式向该
募投项目新增涉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增资
子公司睿创智造增资 23,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变更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睿创微电子
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
项目
睿创广州
合肥英睿红外热成像终端产
品项目
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平
台
合计 241,060.02 156,469.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
平台”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的投资 已投入募集资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节余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金额 收入净额 额(含利息收入)
智能光电传
感器研发中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92.58 92.58
试平台
注 1: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转出
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因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待节余
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子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
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 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无需监事会、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事宜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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